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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11月14日更新)
2025-11-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招募說明書
(2025年11月14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4
第二部分釋義...............................................................................................................................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8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6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49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6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63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64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70
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7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75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6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83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8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92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94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11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9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31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133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13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22年8月2日【2022】1720號文
注冊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
值和市場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根據所持有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要承擔相應
的投資風險。投資者擬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合
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
資決策,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
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
統(tǒng)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tǒng)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者連續(xù)大量贖回基金產
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
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存在信
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可能
給本基金帶來特殊交易風險。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及預期收益水平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jié)中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
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
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
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銷售適當性風險評價”,不同的
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盡相同,因此銷售機構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
與“基金的投資”章節(jié)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
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投資者應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對于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
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
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
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
序后,可以啟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有
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
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
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基金管理人無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導致被動
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關服務機構、財
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其他應披露事項等,更新所載內容截
止日為2025年11月13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25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
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開
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匯添富鑫潤
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
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
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基金合同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匯添富鑫潤純
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
發(fā)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
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
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
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
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
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
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
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
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匯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
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
是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
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
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1、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2、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
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
份額
53、C類基金份額:指從本類別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而不收取認購、
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
54、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5、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6、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
交易的債券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流動性受限資產,如未來法律
法規(guī)變動,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上述流動性受限資產范圍進行調

57、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
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
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如未來法律法規(guī)變動,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對前述擺動定價機制的定義進行調整
58、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59、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簡況
名稱: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成立時間:2005年2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監(jiān)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jiān)基金字[2005]5號
注冊資本:人民幣132,724,224元
聯系人:李鵬
聯系電話:(021)28932888
股東名稱及其出資比例:
股東名稱 股權比例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 19.966%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魯偉銘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F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長、執(zhí)行董事,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歷任中國國泰
證券有限公司交易部業(yè)務員、交易部經營處項目經理;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總部證券投資部職員、副總經理,證券投資業(yè)務總部高級投資經理,固定收益
業(yè)務總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金融衍生品
業(yè)務總部總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
李蕓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高級編輯?,F任上海報業(yè)集團黨委書
記、社長。歷任上海第四師范學校團委書記、教師;共青團盧灣區(qū)委學校部副部
長、部長、副書記,盧灣區(qū)婦女聯合會副主任,盧灣區(qū)委辦公室副主任,盧灣區(qū)
五里橋街道黨工委書記,盧灣區(qū)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閔行區(qū)委常委、宣傳部部
長;解放日報報業(yè)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解放日報黨委書記;上海報業(yè)集
團黨委副書記,解放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其他兼任職務包括上海眾源資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毛海東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現任東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長、黨支部書記、總經理,東航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東航國際金
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歷任東航期貨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總支
書記,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匯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監(jiān)事會主席,曾任職于東航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等。
張暉先生,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
經理,匯添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歷任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高級分析師,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分析師、研究主管和基金經理,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jiān),曾擔任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屆和第十一
屆發(fā)行審核委員會委員。
魏尚進先生,國籍:美國,經濟學博士。現任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金融學與
經濟學系終身講席教授、復旦國際金融學院學術訪問教授、美國國民經濟研究局
國際金融與宏觀經濟項目研究員及中國經濟研究組主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國
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對外經貿大
學全球價值鏈研究院顧問、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研究院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曾
任亞洲開發(fā)銀行首位華人首席經濟學家、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副教授、美國
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貿易與投資研究主管、世界銀行顧
問等。
連平先生,國籍:中國,金融專業(yè)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F任中國首席
經濟學家論壇理事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特聘教授、上海首席經濟學家金融發(fā)展
中心理事長、上海市經濟學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兼聘教授、
江蘇聯合水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曾任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
融40人論壇常務理事和特邀成員、中國銀行業(yè)協會行業(yè)發(fā)展研究委員會主任等,
多次出席黨和國家領導人主持的專家會議,多次擔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特
聘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呂毅先生,國籍:中國,法學碩士,執(zhí)業(yè)律師?,F任北京觀韜(上海)律師
事務所權益合伙人,曾任上海市第一(滬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上海市君悅律
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虹口區(qū)委員會第十
四屆常委。其他兼任職務包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虹口區(qū)委員會第十五
屆常委,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兼職
法律顧問,同濟大學經管學院MPA研究生客座教授及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生指導教
師。
2、監(jiān)事會成員
韓家明先生,國籍:中國,法學碩士,中級經濟師?,F任上海上報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擔任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文化改革發(fā)展辦公室主任科員、
支部委員,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戰(zhàn)略與投資中心運營管理總監(jiān)。其他兼
任職務包括上海市廣播影視制作業(yè)行業(yè)協會監(jiān)事長,上海市閔行區(qū)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
協會副秘書長,上海頤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杏花樓(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民族樂器一廠有限公司董事。
丁艷女士,國籍:中國,法學碩士,理學碩士。現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中心總經理、職工監(jiān)事,上海東方證券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曾擔任中國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銀行管理處科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中國人民銀行上??偛烤C合管理部秘書處副主任科員,中國人民銀行上??偛拷?
融服務二部反洗錢處主任科員、科長,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總部擬任總經
理助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
信春霞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博士。現任東航金控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秘書、東航期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曾擔任上海市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預算
財務處主任科員,上海市金融辦金融機構服務處副調研員,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
室市屬金融國資監(jiān)管服務處副調研員、副處長,上海市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企業(yè)評價處副處長。
王靜女士,國籍:中國,工商管理碩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私人財富管理中心總監(jiān)。曾任職于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宣傳部,東航金控有限
責任公司研究發(fā)展部。
陳杰先生,國籍:中國,理學博士?,F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綜合
辦公室總監(jiān)。曾任職于羅蘭貝格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泰科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曹翊君女士,國籍:中國,經濟學碩士。現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合規(guī)稽核部總監(jiān),匯添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曾任職于上海證券報社新聞中
心。
3、高管人員
張暉先生,2015年6月25日起擔任總經理。(簡歷請參見上述董事會成員
介紹)
雷繼明先生,2012年3月7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1年出生,工
商管理碩士。2011年12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
理、市場總監(jiān)。歷任中國民族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網上交易部副總經理,中國民族
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營業(yè)部總經理、經紀業(yè)務總監(jiān)、總裁助理。
婁焱女士,2013年1月7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1年出生,金融
經濟學碩士。2011年4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
理。曾在賽格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達基金北京
與上海代表處工作,負責投資銀行、證券投資研究,以及基金產品策劃、機構理
財等管理工作。
袁建軍先生,2015年8月5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72年出生,金
融學碩士。2005年4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歷任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業(yè)二部副經理,匯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專戶投資總監(jiān)、總經理助理,并于2014年
至2015年期間擔任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六屆主板發(fā)行審核委員會專職
委員。
李驍先生,2017年3月3日起擔任副總經理。中國籍,1969年出生,武漢
大學金融學碩士。2016年9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
總經理、首席信息官。歷任廈門建行計算機處副處長,廈門建行信用卡部副處長、
處長,廈門建行信息技術部處長,建總行北京開發(fā)中心負責人,建總行信息技術
管理部副總經理,建總行信息技術管理部副總經理兼北京研發(fā)中心主任,建總行
信息技術管理部資深專員(副總經理級)。
李鵬先生,2015年6月25日起擔任督察長。中國籍,1978年出生,上海財
經大學經濟學博士。2015年3月加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
督察長。歷任上海證監(jiān)局主任科員、副處長,上海農商銀行同業(yè)金融部副總經理,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監(jiān)察部總監(jiān)。
4、基金經理
(1)現任基金經理
楊靖,國籍:中國。學歷:南京大學碩士。從業(yè)資格: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
格。從業(yè)經歷:曾任華夏基金機構債券投資部投資經理、研究員。2016年7月加
入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歷任固定收益部專戶投資經理、純債部副總經
理,現任純債部總經理。2019年2月22日至今任匯添富AAA級信用純債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8日任匯添富鑫
匯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19年8月28日至今任匯添富長
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
中債1-3年農發(fā)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3月23日至2021
年8月17日任匯添富鑫利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2020年6月10日至2022年3月21日任匯添富民安增益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11日任匯添富鑫成定期開
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11月4日至今任匯添富穩(wěn)健
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0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
富盛和6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1年8月20日至
今任匯添富豐潤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5月13日至
2025年8月27日任匯添富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6月
27日至2025年8月27日任匯添富鑫和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2022年7月4日至今任匯添富穩(wěn)安三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
理。2022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鑫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2025
年8月27日至今任匯添富中債優(yōu)選投資級信用債指數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
金經理。2025年8月27日至今任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
理。2025年8月27日至今任匯添富鑫禧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盧禹呈,國籍:中國。學歷:上海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從業(yè)資格:證券
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從業(yè)經歷: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匯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債券交易員職位。2023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中債1-3年農發(fā)行
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長添利
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
鑫和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
穩(wěn)安三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日至今
任匯添富AAA級信用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
日至今任匯添富鑫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8月9日至
今任匯添富盛和6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3年
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穩(wěn)健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
理。2023年8月9日至今任匯添富豐潤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穩(wěn)合4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鑫悅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中債7-10年國開行債券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鑫盛定期開放債券
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鑫遠債
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短債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4年11月6日至今任匯添富利率債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16日任匯添富穩(wěn)
宏6個月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7月15日至2025
年8月19日任匯添富中債-市場隱含評級AA+及以上信用債(1-3年)指數發(fā)起
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7月15日至今任匯添富中債優(yōu)選投資
級信用債指數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7月15日至今任匯
添富穩(wěn)健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7月15日至2025
年8月19日任匯添富鑫弘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
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2日任匯添富鑫禧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
經理助理。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2日任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2025年9月2日至今任匯添富鑫禧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的基金經理。2025年9月2日至今任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的基金經理。
(2)歷任基金經理
何旻,2022年11月30日至2025年9月2日任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袁建軍(副總經理)
成員:邵佳民(首席固收投資官)、王栩(總經理助理,權益投資總監(jiān))、劉
偉林(研究總監(jiān),基金經理)、韓賢旺(總經理助理,兼任首席經濟學家、國際
業(yè)務部總監(jiān)、新加坡子公司總經理)、宋鵬(養(yǎng)老金投資部總監(jiān))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應履
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足額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基
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的
行為發(fā)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及
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
關規(guī)定,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
相關的交易活動;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勤勉的原則為
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
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體系
本基金管理人將經營管理中的主要風險劃分為投資風險、合規(guī)風險、營運風
險和道德風險四大類,其中,投資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
險等。針對上述各類風險,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
1、風險管理原則
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遵循以下六項基本原則:
(1)營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和內部控制環(huán)境,使風險意識貫穿到每位員
工、各個崗位和經營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2)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切實保證風險管理部門的獨立性和權
威性,使其有效地發(fā)揮職能作用。
(3)確保風險管理制度的嚴肅性,保證風險管理制度在投資管理和經營活
動過程中得到切實有效的執(zhí)行。
(4)運用合理有效的風險指標和模型,實現風險事前配置和預警、事中實
時監(jiān)控、事后評估和反饋的全程嵌入式投資風險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進員工職業(yè)守則教育和專業(yè)培訓體系,確保員工具備良好的
職業(yè)操守和充分的職責勝任能力。
(6)建立風險事件學習機制,認真剖析各類風險事件,汲取經驗和教訓,
不斷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2、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會、經營管理層、風險管理部門、各職能部門四級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并明確了相應的風險管理職能。
匯添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圖
董事會
理委員會 理層 督察長 委員會



風險管理部
(1)董事會對公司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
員會與督察長。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核和指導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
對公司的整體風險水平、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價。督察長負責組織指
導公司合規(guī)稽核和風險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受托資產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guī)情況
及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
(2)經營管理層負責風險管理政策、風險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實,經營管
理層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
處置重大風險事件,促進風險管理文化的形成。
(3)合規(guī)稽核部和風險管理部是合規(guī)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合
規(guī)風險、投資組合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營運風險、道德風險等的
管理。
(4)各職能部門負責從經營管理的各業(yè)務環(huán)節(jié)上貫徹落實風險管理措施,
執(zhí)行風險識別、風險測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和風險報告等風險管理程序,并
持續(xù)完善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風險管理內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測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
風險報告等內容。
(1)風險識別是指對現實以及潛在的各種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鑒定風險
性質的過程。
(2)風險測量是指估計和預測風險發(fā)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損失,并根據
這兩個因素的結合來衡量風險大小的程度。
(3)風險控制是指采取相應的措施,監(jiān)控和防止各種風險的發(fā)生,實現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內防范風險和減輕損失。
(4)風險評價是指分析風險識別、風險測量和風險控制的執(zhí)行情況和運行
效果的過程。
(5)風險報告是指將風險事件及處置、風險評價情況以一定程序進行報告
的過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發(fā)展規(guī)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huán)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
實施控制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tǒng)。
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建立了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
部控制體系,并制定了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1)保證基金管理人經營運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則,自覺形
成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
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3)確?;鸸芾砣撕突鹭攧占捌渌畔⒌恼鎸崱蚀_、及時、完整。
2、內部控制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機制覆蓋基金管理人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和
各級人員,并滲透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控制
程序,維護內部控制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鸸芾砣烁鳈C構、部門和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基
金資產、固有財產、其他資產的運作相互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鸸芾砣藘炔坎块T和崗位的設置權責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則?;鸸芾砣诉\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
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內容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機制、完善的崗位責
任制、規(guī)范的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資料保全系統(tǒng)、嚴格的授權控制、有效
的風險防范系統(tǒng)和快速反應機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合法合規(guī)性原則、全面性原則、審
慎性原則和適時性原則,制訂了系統(tǒng)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內容包括
投資管理業(yè)務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術系統(tǒng)控制、會計系統(tǒng)控制以及內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資管理業(yè)務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規(guī)范投資業(yè)務流程,分層次強化投資風險控制。公司根據投
資管理業(yè)務不同階段的性質和特點,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規(guī)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
冊,明確揭示不同業(yè)務可能存在的風險,分別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控制。
針對投資研究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
研究部制度》,對研究工作的業(yè)務流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研究與投資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對于投資決策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匯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制度》,保證投資決策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要求,同時設立了匯添富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以及投
資管理業(yè)績評價體系;對于基金交易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將實行集中交易與防火墻
制度,建立交易監(jiān)測系統(tǒng)、預警系統(tǒng)和交易反饋系統(tǒng),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交
易流程將嚴格按照“審核—執(zhí)行—反饋—復核—存檔”的程序進行,防止不正當關
聯交易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確?;鸱蓊~持有人及時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鸸芾砣税凑辗伞⒎ㄒ?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建立了《匯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
露責任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fā)布,并將定期對信息披
露進行檢查和評價,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3)信息技術系統(tǒng)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進的信息技術系統(tǒng)和完善的信息技術管理制度?;鸸?
理人的信息技術系統(tǒng)由先進的計算機系統(tǒng)構成,通過了國家、金融行業(yè)軟件工程
標準的認證,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鸸芾砣酥贫藝栏竦男畔⒓夹g崗位責任
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對電子信息數據進行即時保存和
備份,重要數據實行異地備份并且長期保存,確保了系統(tǒng)可靠、穩(wěn)定、安全地運
行。在人員控制方面,對信息技術人員進行有關信息系統(tǒng)安全的統(tǒng)一培訓和考核;
信息技術人員之間定期輪換崗位。
(4)會計系統(tǒng)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建立嚴格的會計系統(tǒng)控制措施,確保會計核算正常運轉。基
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yè)務指引》、
《企業(yè)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了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
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通過事前防范、事中檢查、事后監(jiān)督的
方式發(fā)現、堵截、杜絕基金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各種風險。具體措施包括:采用了
目前最先進的基金核算軟件;基金會計嚴格執(zhí)行復核制度;基金會計核算采用基
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人同步獨立核算、相互核對的方式;每日制作基金會計
核算估值系統(tǒng)電子數據的備份,同時打印保存書面的記賬憑證、各類會計報表、
統(tǒng)計報表,并由專人保存原始記賬憑證等。
(5)內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過制定稽核監(jiān)察制度,開展獨立監(jiān)督,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設立督察長,督察長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開的任何會議,調閱相關
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督
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zhí)行情況。公司為合規(guī)稽核部配備
充足合格的稽核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各業(yè)務部門和人員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有關
情況;檢查各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執(zhí)行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管理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章的情
況。
4、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基金管理人業(yè)務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風
險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法定代表人:陳海強(代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聯系人:林彬
電話:0571-88269636
傳真:0571-88268688
成立時間:1993年04月16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7,464,635,963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銀監(jiān)復〔2004〕
91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關于核準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資格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
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本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
結匯、售匯業(yè)務。
2.主要人員情況
趙剛先生,本公司資產托管部總經理。趙先生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
項目信貸處經理,浙商銀行成都分行風險管理、授信評審、公司銀行部總經理助
理、副總、總經理,浙商銀行蘭州分行風險監(jiān)控官、副行長,浙商銀行成都分行
副行長,浙商銀行重慶分行行長。
3.發(fā)展概況及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浙商銀行是十二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開
業(yè),總部設在浙江杭州,系全國第13家“A+H”上市銀行。開業(yè)以來,浙商銀行
立足浙江,放眼全球,穩(wěn)健發(fā)展,已成為一家基礎扎實、效益優(yōu)良、風控完善的
優(yōu)質商業(yè)銀行。
浙商銀行以“一流的商業(yè)銀行”愿景為統(tǒng)領,全面構建“正、簡、專、協、
廉”五字政治生態(tài),踐行善本金融,堅持智慧經營,建設人文浙銀,深入推進以
客戶為中心的綜合協同改革,全面開啟高質量發(fā)展新境界。
2025年上半年,浙商銀行營業(yè)收入332.48億元,同比下降5.76%;歸屬于
本行股東的凈利潤76.67億元,同比下降4.15%。截至報告期末,總資產3.35萬
億元,比上年末增長0.63%,其中:發(fā)放貸款和墊款總額1.89萬億元,比上年
末增長1.69%;總負債3.14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0.62%,其中:吸收存款余
額2.07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7.47%;不良貸款率1.36%、撥備覆蓋率169.78%;
資本充足率12.31%,一級資本充足率9.62%,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8.39%,均保
持合理水平。
截至2025年6月末,浙商銀行在全國22個?。ㄗ灾螀^(qū)、直轄市)及香港特
別行政區(qū),設立了369家分支機構,實現了對浙江大本營、長三角、粵港澳大灣
區(qū)、環(huán)渤海、海西地區(qū)和部分中西部地區(qū)的有效覆蓋。在英國《銀行家》(The
Banker)雜志“2025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浙商銀行按一級資本計位列
82位。中誠信國際給予浙商銀行金融機構評級中最高等級AAA主體信用評級。
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是總行獨立的一級管理部門,下設業(yè)務管理中心、營銷
中心、運營中心、監(jiān)督中心、數字化中心等5個二級部門,保證了托管業(yè)務前、
中、后臺的完整與獨立。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從業(yè)人員
共50名,估值清算合作機構派駐人員17人。
浙商銀行于2013年11月13日取得基金托管資格。截至2025年6月30日,
浙商銀行托管證券投資基金262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合計5195.43億
元,基金份額合計5032.85億份。
二、基金托管人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政性規(guī)定、行業(yè)準則和
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
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浙商銀行總行資產托管部是全行資產托管業(yè)務的管理和運營部門,資產托管
部專門設置了監(jiān)督稽核團隊,配備了專職內部監(jiān)察稽核人員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部
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具有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工作的職權和能力。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資產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統(tǒng)和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制度體系包含管理制度、
實施細則、崗位職責、業(yè)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順利進行;
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管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
行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
嚴格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務信息由專職信
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術系
統(tǒng)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jiān)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托管人對
基金的投資對象和范圍、投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方式、基
金會計核算、基金資產估值和基金凈值的計算、收益分配、申購贖回以及其他有
關基金投資和運作的事項,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
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
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
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
監(jiān)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櫻花路868號建工大唐國際廣場A座7樓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電話:(021)28932893
傳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聯系人:陳卓膺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9918(免長途話費)
郵箱:guitai@htffund.com
網址:www.99fund.com
(2)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線上直銷系統(tǒng)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詳見基金管理人官網公示的銷售機構信息表。基金管
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基金,并在基金
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櫻花路868號建工大唐國際廣場A座7樓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電話:(021)28932888
傳真:(021)28932876
聯系人:馬樹超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陳穎華、吳曹圓
聯系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業(yè)務聯系人:陳露
經辦會計師:陳露、戴唯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2】1720
號文件準予注冊募集。
一、基金的類型、運作方式及存續(xù)期限
1、基金類型: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3、存續(xù)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募集對象、募集場所
1、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fā)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
2、募集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fā)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管
理人網站屆時公示的基金銷售機構名錄。
3、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
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募集場所
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及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公開
發(fā)售。
投資者還可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99fund.com)辦理開戶、認購等業(yè)
務,網上交易開通流程、業(yè)務規(guī)則請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查詢。募集期間,基金
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具體銷
售城市(或網點)名單和聯系方式,請參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以及當地
基金銷售機構以各種形式發(fā)布的公告。
三、基金份額的認購
除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任何與基金份額發(fā)售有關的
當事人不得預留和提前發(fā)售基金份額。
1、基金份額的發(fā)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認購費用
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等事項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A
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
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財產中計提銷
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而不收取認購/申
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
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
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fā)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根據基金運作情況,基金管
理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基金合同約定且不損害已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
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
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或者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等,調整實施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與
除此之外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化的認購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
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yè)年金基金、職業(yè)年金基金,以及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
保險、養(yǎng)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等。如將來出現可以投資基金的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個
人養(yǎng)老賬戶、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yǎng)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將其
納入特定投資群體范圍。
特定投資群體可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鸸芾砣?
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特定投資群體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
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認購費用為
每筆500元。未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
認購費率參照其他投資者適用的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執(zhí)行。
對于其他投資者及未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
投資群體,認購費率隨認購金額增加而遞減。在募集期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
費率按單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具體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 萬元 0.60%
100 萬元≤M<500 萬元 0.30%
M≥500 萬元 每筆1000元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認購費用不
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基金募集期間發(fā)生的各
項費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
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
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認購費率。
3、認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份額確認”的方式。
(1)A類基金份額
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2)C類基金份額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3)上述認購份額(含利息折算的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1:某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由于
募集期間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
為3.00元,則根據公式計算出:
凈認購金額=1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3.00)/1.00=9,943.36份
即: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
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3.00元,則其可得到9,943.36份A類基金份額。
例2:某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由于募集期間基金份
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3.00元,則根
據公式計算出:
認購份額=(10,000+3.00)/1.00=10,003.00份
即: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
所得利息為3.00元,則其可得到10,003.00份C類基金份額。
例3:某特定投資群體客戶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其認購費金額為500元,若認購金額在認購期間產生的利息為50.00
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500=99,500.00元
認購份額=(99,500.00+50.00)/1.00=99,550.00份
即:特定投資群體客戶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
金份額,假設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0元,則可得到99,550.00份A
類基金份額。
4、基金份額的認購程序
(1)認購時間安排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
確定,請參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2)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xù)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xù)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發(fā)售公告。
(3)基金份額的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采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
認購期間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金額沒有限制,但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其他相關公告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4)認購的確認
當日(T日)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應在T+2日到銷售機構
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結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4個工作日內到銷售機構打印交
易確認書。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
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認購金額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
中心首次認購本基金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含認購費);通過基金管理
人線上直銷系統(tǒng)認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通過其他
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認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認購費)。超過
最低認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
差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
戶最高認購金額限制,但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其他相關公告另有
規(guī)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本基金募集規(guī)模設置上限。募集期內超過募集
規(guī)模上限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確認或其他方式進行確認,具體辦法參見
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其他相關公告。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
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
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5、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四、募集資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
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五、基金募集情況
本基金募集期為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29日。經會計師事務所
驗資,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6,020,072,720.67份基金份額(含募集期利息結轉的份額),有效認購戶數為455
戶。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0.00份,占比0.00%。募集期
間基金管理人的從業(yè)人員認購本基金13,439.37份,占比0.0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
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
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
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取
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
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本招募說明書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或其他相關公示中列明?;鸸芾砣?
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
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與贖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
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
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yè)務辦理時間在開放申購業(yè)務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
理時間在開放贖回業(yè)務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相應類別
的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本基金已于2023年1月3日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yè)務。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相應類別的基
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
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
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投資者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備足申
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確保賬戶內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
申購、贖回申請不成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前全額交付申購款項,否則所提交
的申購申請不成立。投資人在規(guī)定時間前全額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
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
交的贖回申請不成立。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
付贖回款項。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
項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
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
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
立或無效,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
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基金登記機構或基金
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
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
人民幣50000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管理人線上直銷系統(tǒng)申購本基金基金份
額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申購
本基金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超過最低申購金額的
部分不設金額級差。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申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guī)定的,
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或數量不設上限
限制,對單個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基金規(guī)模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不設上
限,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
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基金管理人無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
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
購金額的限制。
3、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贖回最低份額0.1份,基金份額
持有人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不足0.1份的,登記系統(tǒng)有權將全部剩余份額
自動贖回。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
份額的數量限制。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
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基金規(guī)模上限或基
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
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
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A
類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
登記等各項費用。
2、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
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3、申購費率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
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化的申購費率。
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申購費用為
每筆500元。未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群體,
申購費率參照其他投資者適用的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執(zhí)行。
對于其他投資者及未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特定
投資群體,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增加而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
適用費率按單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具體申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元 0.80%
100萬元≤M<500萬元 0.4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4、贖回費率
本基金贖回費用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該部分基金份額的時間分段設定。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采用相同的贖回費率結構,贖回費率
具體如下:
持有期限(N) 贖回費率 歸入基金資產比例

N<7天 1.50% 100%
N≥7天 0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
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
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
期間,在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國證
監(jiān)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對投資者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并進行
公告。
7、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裕唧w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
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鸸芾砣艘勒铡缎畔⑴掇k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擺動定
價機制的具體操作規(guī)則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本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申購采用“金額申購、份額確認”的方式。
(1)申購A類基金份額
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計算公式為: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對于適用固定金額申購費的申購,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固定申購費金額)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對于適用固定金額申購費的申購,申購費用=固定申購費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A類基金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1:某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
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2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0.80%)=49,603.17元
申購費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購份額=49,603.17/1.0520=47,151.30份
即:投資者(其他投資者)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
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20元,則其可得到47,151.30份A類基金份額。
例2:某特定投資群體客戶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
基金份額,其申購費金額為500元,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
值為1.015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計算如下:
凈申購金額=50,000-500=49,500.00元
申購份額=49,500.00/1.0150=48,768.47份
即:特定投資群體客戶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
金份額,對應申購費為500元,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
1.0150元,則其可得到48,768.47份A類基金份額。
(2)申購C類基金份額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C類基金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3:某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
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180元,無申購費用,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為:
申購份額=50,000/1.0180=49,115.91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180元,則可得到49,115.91份C類基金份額。
2、本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以份額贖回的方式贖回,贖回金額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
算,計算結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
基金財產承擔。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例4:某投資者在持有期未滿7日時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對應
的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0520元,
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0520=10,520.00元
贖回費用=10,520.00×1.50%=157.80元
凈贖回金額=10,520.00?157.80=10,362.20元
即:投資者在持有期未滿7日時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對應的
贖回費率為1.5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1.0520元,
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362.20元。
3、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
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
遲計算或公告。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
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tǒng)、基金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9、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guī)模、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個投
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8、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申購公告。發(fā)生上述第7、9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
分申購申請,投資人申購的基金份額數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如果投資人
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
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
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
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
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如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的基金
份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30%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單個基金
份額持有人超過前述約定比例的贖回申請實施延期辦理。
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超過30%比例的贖回申請,與當日其他贖回申
請一起,按上述(1)、(2)方式處理。如下一開放日,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剩
余未贖回部分仍舊超出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30%時,繼續(xù)按前述規(guī)則處理,
直至該單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單個開放日內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占前一開放日基
金總份額的比例低于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有權根據當時市場環(huán)境調整前述比例及處理
規(guī)則,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
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
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
法,并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
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可不再另行
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本基金自2023年1月3日起開始辦理轉換業(yè)務。
十三、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前提下,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監(jiān)
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基金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
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
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或者按
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國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無論在上述何種情
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詳見基金管理人
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
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
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
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八、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
機制”部分或相關公告。
十九、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
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實
質利益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并提前
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在科學嚴格管理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力爭創(chuàng)造超越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
報。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國債、央行票
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次級債券、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
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含協
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guī)
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
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
有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所
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債券市場的運行狀況與風險收益特征,分析宏觀經濟運行
狀況和金融市場運行趨勢,自上而下決定類屬資產配置及組合久期,并依據內部
信用評級系統(tǒng),深入挖掘價值被低估的標的券種。本基金采取的投資策略主要包
括類屬資產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在謹慎投資的基礎上,力爭實現
組合的穩(wěn)健增值。
(1)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不同類屬的券種,由于受到不同的因素影響,在收益率變化及利差變化上表
現出明顯不同的差異。本基金將分析各券種的利差變化趨勢,綜合分析收益率水
平、利息支付方式、市場偏好及流動性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動態(tài)調整不同類屬債
券的投資比例。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全面研究和分析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和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變化趨勢及結構,結合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取向的研判,從而
預測出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在此基礎上,結合期限利差與凸度綜合分析,
制定出具體的利率策略。
具體而言,本基金將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綜合研究主要經濟
變量指標,分析宏觀經濟情況,建立經濟前景的場景模擬,進而預測財政政策、
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取向。同時,本基金還將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
化趨勢與結構,對影響資金面的因素進行詳細分析與預判,建立資金面的場景模
擬。
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結合歷史與經驗數據,區(qū)分當前利率債收益率曲線的
期限利差、曲率與券間利差所面臨的歷史分位,判斷收益率曲線參數變動的程度
與概率,即對收益率曲線平移的方向,陡峭化的程度與凸度變動的趨勢進行敏感
性分析,以此為依據動態(tài)調整投資組合。如預期收益率曲線出現正向平移的概率
較大時,即市場利率將上升,本基金將降低組合久期以規(guī)避損失;如出現負向平
移的概率較大時,則提高組合久期;如收益率曲線過于陡峭時,則采用騎乘策略
獲取超額收益。
(3)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內部信用評級系統(tǒng)跟蹤研究發(fā)債主體的經營狀況、財務指標等情
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以此作為個券選擇的基本依據。為了準確評估發(fā)債
主體的信用風險,基金管理人設計了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內
部信用評級體系遵循從“行業(yè)風險”-“公司風險”(公司背景+公司行業(yè)地位
+企業(yè)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結構和信息披露狀況+企業(yè)財務狀況)-“外部支持”
(外部流動性支持能力+債券擔保增信)-“得到評分”的評級過程。其中,定量
分析主要是指對企業(yè)財務數據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盈利能
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現金流獲取能力分析、營運能力分析。定性分析包括所
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它是對定量分析的重要補充,能夠有效提高定量分
析的準確性。
本基金內部的信用評級體系定位為即期評級,側重于評級的準確性,從而為
信用產品的實時交易提供參考。本基金會對宏觀、行業(yè)、公司自身信用狀況的變
化和趨勢進行跟蹤,并快速做出反應,以便及時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變化帶來的
市場交易機會。
本基金投資信用債(含資產支持證券,下同)的信用評級應在AA+級及以
上。其中,投資于AA+級債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信用債資產的50%,投資于AAA
級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信用債資產的50%。上述信用評級指債項評級,若無債
項評級的,參照主體評級。如因評級下調不滿足上述要求的,將在評級報告發(fā)布
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調整。
(4)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本基金對同一類屬收益率曲線形態(tài)和期限結構變動進行分析,在給定組合久
期以及其他組合約束條件的情形下,確定最優(yōu)的期限結構。本基金期限結構調整
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彈策略、啞鈴策略和梯形策略。
(5)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方面的研究流程,自上而下的研究包含
宏觀基本面分析、資金技術面分析,自下而上的研究包含信用利差分析、債券信
用風險評估、信用債估值模型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宏觀和微觀層面相配套
的研究決策體系,最后形成具體的投資策略。
(6)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本
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判斷、對債
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對國債期貨和現貨基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波動
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jiān)控。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
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
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
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
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1)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12)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3)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4)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1)、(12)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以后的規(guī)定為準。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
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
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
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95%+銀行活
期存款利率(稅后)*5%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該指數旨
在綜合反映債券全市場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具有較強的權威性。指數涵蓋
了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及柜臺市場,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適合作為本基
金債券投資收益的衡量標準。
如果今后市場中出現更具有代表性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或者更科學的業(yè)績比較
基準,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作相應調整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
合法權益的原則,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按照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
變更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關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本基金獨立行使所投資證券項下得權
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資證券項下權
利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相關權利,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
的規(guī)定。
九、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于2025年10月
24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
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報告期自2025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止。
§1投資組合報告
1.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2,305,738,928.17 99.60
其中:債券 2,305,738,928.17 99.60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9,180,166.94 0.40
8 其他資產 6,206.93 0.00
9 合計 2,314,925,302.04 100.00

1.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報告期末未投資境內股票。
1.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1.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3.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國家債券 57,833,245.45 2.81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2,247,905,682.72 109.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1,126,216,356.17 54.78
4 企業(yè)債券 - -
5 企業(yè)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yè)存單 - -
9 地方政府債 - -

10 其他 - -
11 合計 2,305,738,928.17 112.15

1.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250431 25農發(fā)31 1,500,000 150,089,178.08 7.30
2 230404 23農發(fā)04 1,200,000 122,451,550.68 5.96
3 210210 21國開10 1,100,000 120,058,098.63 5.84
4 220210 22國開10 1,100,000 118,362,893.15 5.76
5 212480004 24華夏銀行債01 1,000,000 102,263,901.37 4.97

1.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
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1.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投資。
1.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投資。
1.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股指期貨。
1.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投資國債期貨。
1.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華夏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
現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監(jiān)管部門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本基金對上述主體發(fā)行的相
關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1.11.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1.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6,206.93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6,206.93

1.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十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
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一)本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匯添富鑫潤純債A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2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17% 0.01% 0.03% 0.05% 0.14% -0.04%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91% 0.05% 1.98% 0.04% 0.93%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12% 0.09% 4.74% 0.08% 0.38% 0.01%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0.14% 0.08% -1.54% 0.09% 1.40% -0.01%
2022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9月30日 8.21% 0.07% 5.20% 0.07% 3.01% 0.00%
匯添富鑫潤純債C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2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0.19% 0.01% 0.03% 0.05% 0.16% -0.04%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85% 0.05% 1.98% 0.04% 0.87% 0.0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4.70% 0.09% 4.74% 0.08% -0.04% 0.01%

31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0.44% 0.08% -1.54% 0.09% 1.10% -0.01%
2022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9月30日 7.42% 0.07% 5.20% 0.07% 2.22% 0.0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圖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
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國債期貨合約、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
項和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
計準則》、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
使?jié)撛诠乐嫡{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
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
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
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
價,確定公允價格;
(2)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
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
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或估值日不存在活躍市場
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允
價值,應持續(xù)評估上述做法的適當性,并在情況發(fā)生改變時做出適當調整;
(5)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
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
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其公允價值。
2、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
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
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
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
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
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4、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
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5、國債期貨合約以估值日的結算價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浴?
8、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
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
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
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
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
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
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
業(yè)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
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
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
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按約定予以公
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等第三方機
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
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
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
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
值;
3、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
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
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
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
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但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
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等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按照管理人的授權自動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
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
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
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按照管理人的授權自動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
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
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3、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
一日C類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0.4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按照管理人的授權自動在次月月初5個工作
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
銷售服務費由登記機構代收,登記機構收到后按相關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基金銷售機
構等。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
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鹭敭a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
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
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
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規(guī)定媒介披露,并
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
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
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
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螅甬a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
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
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各類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基金年
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
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
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
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4、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和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7、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8、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9、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20、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1、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2、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本基金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
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
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
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十一)投資國債期貨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
險指標等,并充分揭示國債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
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十二)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
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
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四)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更新的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
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
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
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
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
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
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yè)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
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在五個工作日內聘
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
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
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
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
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
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
袋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
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
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側袋賬戶的會
計核算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五、實施側袋賬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凈值作
為基數計提。
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
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
六、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
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
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無論側袋賬戶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
當及時向側袋賬戶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若側袋賬戶資產
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
要求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聘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七、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在基金定期報告
中披露特定資產的運作情況及報告期內側袋賬戶相關信息。
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會計師事務所
對基金年度報告進行審計時,應對報告期內基金側袋機制運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
年度報告披露等發(fā)表審計意見。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凈值信息。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
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
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
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八部分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變化,導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確定性。市場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yè)政策、地區(qū)發(fā)展政策等)發(fā)
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鹜顿Y
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直接影響著
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和利潤?;鹜顿Y于債券,其收益
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
行業(yè)競爭、人員素質等,這些都會導致企業(yè)的盈利發(fā)生變化。雖然基金可以通過
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tǒng)風險,但不能完全規(guī)避。
5、信用風險
主要是指債務人的違約風險,若債務人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債權人可能會
損失掉大部分的投資,這主要體現在企業(yè)債中。
6、購買力風險
基金的利潤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
導致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7、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
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
指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8、再投資風險
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影響,這
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風險)互為消長。具體為當
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再投資時,將獲得
比之前較少的收益率。
二、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判斷等主觀因素
會影響其對相關信息和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動性風險
開放式基金要隨時應對投資者的贖回,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
或者變現為現金時對基金資產凈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作和收益水
平。尤其是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
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可能影響基金份額凈值。
1、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
因此,本基金主要面臨債券市場風險,由于債券流動性不佳、發(fā)生信用風險事件、
極端情況下發(fā)生違約事件,從而對投資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購贖回產生直接或間接
的影響。
債券流動性受到債券發(fā)行人資質、債券流通量、市場配置偏好、資金面等因
素的影響。投資于債券市場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流動性風險:
1)債券發(fā)行人信用惡化帶來的流動性風險。若發(fā)債主體特別是公司債、企
業(yè)債的發(fā)債主體的信用質量發(fā)生變化,導致發(fā)生信用風險事件甚至是違約事件,
將對債券流動性造成沖擊,可能導致債券流動性缺失,無法賣出債券。
2)債券流通量降低帶來的流動性風險。若有投資者大量買入債券并持有至
到期,將降低債券流通量,其他持有該債券的投資者可能因債券流通量過小無法
找到合適的交易對手。
3)市場配置偏好發(fā)生變化帶來的流動性風險。若市場對不同券種、久期、
風險等級、行業(yè)的債券配置偏好發(fā)生明顯變化,可能導致被低配的債券流動性下
降。
4)市場資金面緊張帶來的流動性風險。若市場資金面緊張,可能會降低機
構買券的意愿或導致部分機構被迫賣券獲得資金,進而帶來流動性風險。
以上風險可能會影響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yōu)楝F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對基
金資產凈值產生不利的影響。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視基金組合的流動性風險,關
注投資組合中債券、現金等資產的配置情況,以及單一證券、券種與行業(yè)的集中
度,合理配置資產,認真分析基金的持有人結構、資產規(guī)模、投資組合的流動性
情況,對市場交易狀況和投資者行為相關聯的流動性風險進行充分的評估與檢測,
防止片面追求業(yè)績排名或短期收益而忽視流動性風險控制。
2、本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3、巨額贖回情形下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經內部決策,并與基金托管人
協商一致后,將運用多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以應對
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措施。
具體措施詳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
可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
申請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
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可綜合運用包
括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
回費、暫?;鸸乐?、擺動定價、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投資者將面
臨無法辦理申購、其贖回申請被拒絕或延期辦理、贖回款項延緩支付,或面臨贖
回成本或申購成本較高等的風險。
本基金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2)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收取短期贖回費;
(5)暫?;鸸乐?;
(6)擺動定價;
(7)實施側袋機制;
(8)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四、特有風險
(1)債券投資風險
根據本基金投資范圍的規(guī)定,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
的80%。本基金無法完全規(guī)避發(fā)債主體特別是公司債、企業(yè)債的發(fā)債主體的信用
質量變化造成的信用風險。
(2)國債期貨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
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fā)
生變化的風險?;铒L險是期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一,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
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fā)生意外損益的風險。流動性風險
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立或
了結頭寸的風險,此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
量風險,是指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
風險。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在國內市場尚處發(fā)展初期,具有
低流動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與基金
資產密切相關,因此會受到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等的影響;
當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將需要面對臨時調整
持倉的風險;此外當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發(fā)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現違規(guī)違
約時,本基金將面臨無法收取投資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4)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當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
金凈值信息,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
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
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因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
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
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即便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
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
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
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
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
少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
值及變化情況。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會給本基金投資帶來特殊交易風險。
五、操作或技術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
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
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tǒng)的故障或
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
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
記結算機構等等。
六、合規(guī)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
規(guī)及基金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
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
例、證券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
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
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
間的匹配檢驗。
八、其他風險
1、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
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yè)競爭、代理商違約、基金托管人違約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也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
損。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自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
期限。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
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
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
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機構
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轉托管和非交易過戶等業(yè)務規(guī)則;
(17)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決定調整各類基金份額費率結構
和收費方式;
(1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
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價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
息,確定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應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外
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需要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
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
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
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
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
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
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根據監(jiān)管機構、
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需要的情
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
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少于法
定最低期限;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和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
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
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
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
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補
充,并保證其真實性;
(10)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yè)
務規(guī)則;
(1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法
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
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變更收費方式、
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
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
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
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
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
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鹜?
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
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
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
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
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
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
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
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
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
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
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
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
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
統(tǒng)。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
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
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
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
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
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網絡、電話等其他
非現場方式或者以非現場方式與現場方式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或者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會議程序比照現
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
4、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也可以采
用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
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
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
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
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
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
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
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
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
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
議,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
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
的,應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
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
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
容為準,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
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
決議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
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
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
期限。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基金合同》有關的一
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者調解解決。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
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
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
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相關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
定,仲裁費用、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
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qū)外馬路728號
法定代表人:魯偉銘
設立日期:2005年2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5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132,724,224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021)289328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辦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68號
法定代表人:陳海強(代為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成立時間:1993年4月16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1,268,696,778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國債、央行票
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
次級債券、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
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含協
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guī)
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
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持
有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本基金所
指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
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
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
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
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
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1)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12)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3)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
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3)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
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
的有關約定;
4)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1)、(12)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
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
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以后的規(guī)定為準。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
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
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
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易
對手的名單?;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該名單。基金管理
人定期和不定期對銀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更新?;鹜泄苋?
在收到名單后2個工作日內確認,新名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
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2)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
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
金銀行存款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明確雙方在相關協議簽署、
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zhí)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
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以確保
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
核相關協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
法》、《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
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6、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對基
金投資其他方面進行監(jiān)督。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認、基金收益
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
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據印制在
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在發(fā)現后報告中國
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在規(guī)定時間
內答復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
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及其
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電話或書面形式
向基金托管人反饋,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權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內糾正。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按規(guī)定向
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按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四)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
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側袋機制啟用、
特定資產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復核和監(jiān)督。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具體規(guī)則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議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
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管賬戶等
投資所需賬戶,是否及時、準確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是否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
合同》規(guī)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鹜?
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產、
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
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
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
理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
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
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對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
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
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管賬
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鹭敭a的完整和獨
立。
5、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
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
金資產沒有到達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
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
基金的損失?;鹜泄苋藢Υ擞枰员匾呐浜吓c協助,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基金募集資產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募集的,基金募集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
及基金認購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金管理人于
10日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
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驗
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到的全部資金存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基金
銀行存款賬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屆滿后,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退
款,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必要協助。
(三)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息。托管賬戶的開立需遵循浙商銀行《單位銀行結算賬
戶管理協議》的相關規(guī)定。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
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進行。
3、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存款賬戶;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存款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人民幣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人民幣利率管理
規(guī)定》、《支付結算辦法》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和期貨結算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管理人不得對基金證券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進行證券的超賣或超
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
算備付金賬戶即資金交收賬戶,用于證券交易資金的結算。
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應依據相關期貨交易所或期貨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開
立和管理期貨結算賬戶。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向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報備,基金
托管人在備案通過后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基金管理人應進行配合?;?
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的清算?;鸸芾砣素撠熒暾埢疬M入全國銀行
間同業(yè)拆借市場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設同業(yè)拆借市
場交易賬戶。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協議正
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由基金管理人協助基金
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該賬戶
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或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
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鹜泄苋藢τ苫鹜?
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關業(yè)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基金一方持
有二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
定執(zhí)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授
權業(yè)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
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各類基金份額
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
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
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
管理人按約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
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
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
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
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
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
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或估值日不存在活躍市場
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如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
允價值,應持續(xù)評估上述做法的適當性,并在情況發(fā)生改變時做出適當調整;
(5)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
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
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
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
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
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
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
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明顯差異,
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4、基金投資同業(yè)存單,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凈價估值;選
定的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按成本估值。
5、國債期貨合約以估值日的結算價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
值。
7、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浴?
8、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
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
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
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
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
業(yè)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2、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
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
題,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
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賠付。
(2)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
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
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或基
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
管人按過錯程度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
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如果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了
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由于一方提供的信息錯誤,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提供錯誤信息的當事人一方負責賠付。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
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
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
雙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雙方對
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七)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雙方應每個交易日核對賬目,如發(fā)現雙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確保核對一致。若當日核對不符,暫
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
賬冊為準。
(八)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
編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期報告文件應按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
求公告。季度報告的編制,應于每季度終了后15個工作日內公告;基金合同生
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
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
規(guī)定網站上,其中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還應當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
點;除重大變更事項之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
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
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
內公告;年度報告在每年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
月的,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對報表蓋章后,以傳真或雙方認可的其
他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
將復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斎眨约s
定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
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
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眨瑢⒂嘘P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45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鹜泄?
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
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如果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
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報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
可以出具復核確認書(蓋章)或以其他雙方約定的方式確認,以備有權機構對相
關文件審核檢查。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和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
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
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
構負責編制和保管,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一)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終止日后10個工
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二)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后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三)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四)除上述約定時間外,如果確因業(yè)務需要,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商
議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名冊。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不低于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基金托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
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
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商、調解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
委員會,仲裁地點為上海市,按照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
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
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
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托管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托管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法律)并從其解釋。
八、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
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修改后的新協議,應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基金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
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
進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
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
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
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
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
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并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
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
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
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并將
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
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登記服務?;鸸芾砣藢⑴鋫浒踩?、完善
的電腦系統(tǒng)及通訊系統(tǒng),準確、及時地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基金份額的
登記、管理、托管與轉托管;基金轉換和非交易過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管
理;權益分配時紅利的登記派發(fā);基金交易份額的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資金的交
收等服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詢及信息定制服務
1、基金交易確認查詢服務:基金投資者在交易申請被受理的2個工作日后,
可以到銷售網點查詢和打印該項交易的確認信息,或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服電話
及網站進行查詢。
2、基金對賬單服務: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對賬單服務,基金
份額持有人可自主選擇對賬單的發(fā)送方式,如紙制對賬單、電子郵件對賬單或短
信對賬單,或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進行在線對賬單的查詢與打印。
3、信息定制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客服熱線電
話、手機短信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啥ㄖ频男畔⒅饕校夯鸱蓊~凈值、
交易確認、對賬單服務等?;鸸芾砣丝筛鶕嶋H業(yè)務需要,調整定制信息的條
件、方式和內容。
三、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服務
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自動語音查詢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查詢基金余額、交易情況、基金產品與服務等相關信息。
客戶服務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12小時的人工咨詢服務?;鸱蓊~
持有人可通過基金管理人全國統(tǒng)一客服熱線:400-888-9918(免長途話費)享受
業(yè)務咨詢、信息查詢、信息定制、通訊資料修改、投訴建議等多項服務。
四、網站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99fund.com)享受理財資訊、
信息披露、賬戶信息、交易信息、在線咨詢等多項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網上交易”辦理開戶、交易及查詢
等業(yè)務。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協議文本請參見基金管理人網站。
五、投訴受理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服電話、網站、信函、電子郵件(客
戶服務郵箱:service@99fund.com)、傳真(021-28932998)等方式對基金管理人、
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F場投訴和意見簿投訴是補充投訴渠道,由基
金管理人和各銷售機構分別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受理投訴,并承諾在收到投訴后24小時(工
作日)之內做出回應。
六、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可通過上述方式
聯系基金管理人。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書。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以下信息披露事項已通過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進行公開披露:
序號 公告標題 披露媒體 披露日期
1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交所,深交所 2024-11-15
2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交所,深交所 2024-11-15
3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乾道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11-20
4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銷售機構由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12-19
5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第四季度報告 上交所,深交所,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證報 2025-01-22
6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4年年報 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3-31
7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證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2024年度) 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 2025-03-31
8 關于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暫停大額申購、轉換轉入業(yè)務的公告 中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01
9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中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03
10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 上交所,深交所,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22
11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民商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公司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6-16
12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合作關系的公告 上證報,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6-26

13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長變更的公告 深交所,上交所,上證報,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7-15
14 關于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變更的公告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深交所,上交所,上證報 2025-07-29
15 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匯添富基金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上證報 2025-08-07
16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中證報 2025-08-27
17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9月1日更新)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9-01
18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中證報 2025-09-02
19 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5年9月5日更新)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 2025-09-05
20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 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公司網站,深交所,上交所,上證報 2025-10-28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和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住所,
供公眾查閱、復制?;鹜顿Y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招募說明
書的復印件。對投資者按上述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證與所公告文本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99fund.com)查閱和下載招
募說明書。
第二十五部分備查文件
一、本基金備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文件;
2、《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匯添富鑫潤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7、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和投資者查閱方式:
以上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可供
免費查閱。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